朱伯玉

朱伯玉

发布者:淄博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11-27 浏览次数:326

  朱伯玉,山东理工大学三级教授,法学博士,经济法学、环保法学、应用社会学硕士生导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和成果鉴定专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

  现任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曾任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山东省生态文化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副主任;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淄博市法学会副会长、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淄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淄博市人民政府特邀督查员;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淄博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

  主要从事经济法治与社会治理领域的研究。主持完成纵横向科研项目20余项,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循环经济法制论》《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等专著10部,发表中、英文论文60余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及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0项。近年来,每年承担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及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等事项10余项。

  E-mail:zby@s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