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设立院务委员会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理事会的规划和决策,负责研究院日常工作的运行。院务委员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经理事会推选,由山东理工大学聘任。院长负责研究院的全面工作,并就研究院的学术规划、人才聘任、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定期向理事会汇报。
发布者:淄博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次数:878
研究院设立院务委员会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理事会的规划和决策,负责研究院日常工作的运行。院务委员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经理事会推选,由山东理工大学聘任。院长负责研究院的全面工作,并就研究院的学术规划、人才聘任、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定期向理事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