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设立院务委员会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理事会的规划和决策,负责研究院日常工作的运行。院务委员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经理事会推选,由山东理工大学聘任。院长负责研究院的全面工作,并就研究院的学术规划、人才聘任、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定期向理事会汇报。
姓名 | 岗位 | 职责 | 电话 | |
副院长 | 1.负责业务工作。 2.分管科研工作。 3.负责筹划学术会议。 4.负责网站建设与维护。 | zby@sdut.edu.com | 2789995 | |
解勤勇 | 副院长 | 1.负责行政工作。 2.协调校内外相关工作。 3.负责内部规范化建设。 4.负责党支部工作。 | xqy@sdut.edu.com | 2789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