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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淄博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7-10-25 浏览次数:22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淄博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引领。紧抓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机遇,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实现从大向强、从多向优的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全面深化改革。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为重点,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机制。
  3.突出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强化企业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国际布局,支持企业创造并掌握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核心知识产权,培育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
  5.推动率先发展。以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为基础,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强企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链条,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构建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全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到2020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80件。拥有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到3.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到9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累计达到220件,马德里商标注册量累计达到9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累计达到50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累计达到6000件。植物新品种授权量累计达到30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8件。
  2.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增强。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形成一批附加值高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市“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全部达到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在“十二五”基础上实现翻番。
  3.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更加突出。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信心明显提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4.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和地位显著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专利代理机构达到6家。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建设职责清晰、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申请受理、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服务系统,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区县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区县争创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产品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评价。
  2.建立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加大科技奖励工作中知识产权评价的权重。建立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围绕重点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大力培育知识产权评议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评议专家智库。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3.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主体的贯标工作推广体系,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主体的贯标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1.着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优化财政资金导向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专利密集型产业。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2.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强化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研发投入,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动植物新品种、专利技术、地理标志和知名商标的集成创造,提高企业竞争力。指导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励员工发明创造。
  3.促进知识产权产学研协同创造。支持和引导高校院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基于互利共赢的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加强校城合作,促进高校院所基础研究优势与企业产业化优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优势相结合,创造一批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自主知识产权,强化地方产业发展优势。支持高校院所推进知识产权处置权、收益权管理改革,自主支配知识产权成果及其收益,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奖酬力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三)推进知识产权运用
  1.促进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设立专利运营引导基金,进行专利收储、布局和运营。建立市核心专利技术库,并逐年对技术水平、收益评估,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优势地位。培育引进高端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扩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推动专利技术许可交易和本地转化。鼓励高校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转移机构,自主开展转移转化工作。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专利联盟、构建专利池。
  2.优化知识产权融资发展模式。制定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加强鲁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和遗传资源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构建知识产权大数据。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基本检索工具免费向社会开放,提高信息利用便利度。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高端新兴产业,加强专利数据库建设,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导航产业发展。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地方知识产权立法计划。增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建立集中统一的执法机制。引导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水平,提升市场主办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能力。
  2.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记录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版权侵权行为。建立展会及重点节点、领域的联合执法机制。推行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交流和案源通报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着力查办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案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3.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完善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功能。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顾问制度,为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专业支撑。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处理鉴定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支持仲裁机构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工作,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鼓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纠纷调解。针对中小微企业规模小、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弱的实际困难,建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和快速维权机制,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专家库,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专业帮助,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五)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
  1.扶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支持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设立海外研发机构。鼓励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PCT国际专利申请服务业务,加大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将专利技术上升为国际标准,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专利收储基金,吸收国外先进专利技术,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
  2.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和风险预警。建设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培育高水平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行业协会、服务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发展动态。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推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规范,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能力。
  (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1.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立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完善软硬件基础设施,强化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维权援助、专利交易、公益培训等能力建设。
  2.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采取联合经营、上市融资等方式发展壮大,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培育服务新业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行服务标准规范,引导服务机构高端化发展。
  3.为创新创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开展创客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指导创客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现科学创新、理性创业。选拔一批知识产权企业导师,加强对创客的知识产权指导;鼓励创客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创业资金短缺难题。充分发挥高新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优势,推动知识产权高端服务网络、高层次服务人员、高效服务模式等方面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把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政策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扶持力度。各类科技研发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全市人才计划,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迅速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鼓励驻淄高校增设知识产权学科,支持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模式。争取设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推动优化配置。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