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字〔2019〕29号
市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批复〈淄博港总体规划(2019-2040年)〉的请示》(淄交政〔2019〕27号)及《淄博港总体规划(2019-204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总体规划》。淄博港的性质为山东内河一般港口,是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桓台港区、高青港区组成,主要以干散货、液体散货和件杂货运输为主,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业务。
二、《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与市有关规划,特别是桓台、高青两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等考虑,协调推进,确保有序实施、取得实效。同时,要坚持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集约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三、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相关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做好与铁路、高速公路、重要干道等重大交通设施的衔接工作,做好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市有关部门和桓台、高青两县要坚持规划、建设、管理“一盘棋”,港航交通、物流、信息“一张网”,及早谋划专业化运营问题,确保充分发挥港航经济最大效益。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