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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标准化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淄博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49

淄政发〔2020〕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促进标准化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的深度融合,打造标准化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握“高起点、高站位、引领性、前瞻性”,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紧扣全市“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通过标准化改革与创新,加强和推进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普及应用,全面推进高标准、高质量体系建设,把淄博市打造成为“标准制定高地”“标准实施高地”“标准服务高地”“标准示范高地”,为加快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瞄准一流,开放构建。以国际一流标准为标杆,国内先进城市为榜样,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制定实施创新性、引领性标准,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先进标准体系。

2.坚持高标定位,补齐短板。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发展短板、民生短板和制度供给短板,制定实施高水平标准,推动各领域对标准、补短板,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

3.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转型。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标准化与各类业态互促互融,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促进我市产业迈向中高端。

4.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团体、产业联盟、创新载体等市场化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淄博标准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高水平的标准体系,在若干重点领域推动淄博标准成为国内标准引领者。

——形成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全方位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更加突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优良。

——形成以民生为核心的社会领域先进标准体系,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社会发展质量走在全国前列。

——形成与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匹配的城乡发展标准体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农村现代化等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发展质量跻身全国先进城市行列。

——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达到20项,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700项、市级以上地方标准达到200项,培育100项以上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具有先导性的团体标准,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

——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0个、标准创新基地(平台)15个,着力打造一批集标准创制、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标杆和典范,使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争取新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5个以上,参与各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数量20个,培养一批懂技术、熟悉标准化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标准化引领营商环境建设

1.以标准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20〕58号),加快建立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获得电力流程、简化用水用气报装、分类优化财产登记、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等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标准20项、团体标准10个,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5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部门〕

2.以标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政务服务领域大力宣传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管理和服务。以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点,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执法监管、政务热线、电子政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构建行政管理标准化体系,树立依法行政、依标运行和服务意识,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高效服务型政府。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标准20项、团体标准10个,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5个。〔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市直有关部门〕

(二)标准化引领全国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1.以标准引领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全国新型工业化强市,着力构建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把标准化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政策工具和强大引擎,加快纺织、机械、建材、化工、陶琉等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改造,建立以国际先进标准引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有效机制,推动制造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传统制造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350项、地方标准50项,制定团体标准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2.以标准引领“四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标准对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将标准化作为推动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和电子信息“四强”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强化技术创新、标准研制与实施协同推进。以国际标准提升“四强”产业竞争力,大力推动生产工艺、标准、质量、品牌等环节与国际接轨,掌握一批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以标准打造“四强”产业新高地,形成高端引领、链条完整、生态完善、效益显著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形成“一个标杆城市、四张产业名片”。积极引导单项冠军、隐形冠军、行业龙头等优势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对标达标”行动,推动形成以标准引领企业、引领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达到370项、地方标准50项,制定团体标准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三)标准化引领数字农业发展

1.打造数字农业标准示范工程。建立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与标准制定同步机制,围绕我市建设首个农业农村示范城市,与阿里巴巴建设全国首个“盒马市”,高起点建设数字农业标准体系,制定数字农业国家标准,明确数字技术应用、建设、提升标准,不断推动淄博农业农村发展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的创新突破。围绕“齐品·淄博数字农谷”地域品牌,以沂源苹果、博山猕猴桃、桓台细毛山药等淄博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加快制修订一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培育形成一批有利于打造健康农产品生产高地和品牌强市的团体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到2025年,构建淄博数字农业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标准20项、建成20个农产品品牌团体标准,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

2.实施乡村振兴标准示范工程。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以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有标可依、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新农村建设成效有据可考为原则,推进农村规划编制、基础设施、村容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村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板块特色建设水平。到2025年,制定乡村振兴领域市级以上标准10项、团体标准10项以上,建成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部门)

(四)标准化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

1.以标准助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产业金融等服务标准体系,以提升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卓创资讯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为重点,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区域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生产性服务支持。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生产性服务领域市级以上标准10项、团体标准10项,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2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部门)

2.以标准助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发展。建立和完善商贸流通、智慧旅游、时尚产业等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居民服务标准体系,以先进标准助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推动居民服务业智慧化、融合化、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淄博城市活力度和“年轻指数”。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生活性服务领域市级以上标准50项、团体标准10项,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5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部门)

3.以标准助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步伐,开展物联网、互联网和金融、文化、旅游相互融合发展的标准研究制定,以先进标准助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建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知名品牌,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高效发展。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现代服务业领域市级以上标准10项、团体标准10项,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5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

(五)标准化引领城市精细化管理

1.以标准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以标准化管理理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市容市貌、市政设施运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城市交通秩序等相关领域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公园城市建设标准,高标准打造全域公园城市,建立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标准体系,形成规范统一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实现“无缝化”管理。加强农贸(便民)市场、夜经济市场、摊贩疏导区、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公园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标准试点建设,实现规范、便民与品质相统一。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域市级以上标准20项、团体标准10项,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5个。(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

2.以标准保障城市智慧化管理。加快建立智慧化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升城市管理的智慧化水平。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充分整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标准,加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交通、文化服务、安居服务、市政环卫等相关智慧应用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医疗、智慧医保、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应急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将我市打造成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样板。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智慧城市领域市级以上标准20项、团体标准10项,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5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

3.以标准保障城市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相关行业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内容,不断提升行业企业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各级政府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全过程的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深入总结新冠肺炎应急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安全事故灾难、突发环境事件、城市防灾减灾、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标准。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城市应急管理领域市级以上标准20项、团体标准10项,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5个。(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直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与淄博重点产业集中对接机制,创新标准制定机制。选取淄博市重点产业,精准定位相关的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现标产对接,召开对接大会,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发展氛围,促成标委会落地淄博。通过建设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等方式,掌握产业、行业领域的标准话语权。通过对接大会,建立标准化组织在淄博市举办国际会议和国内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定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对口优势,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和省对口单位的沟通协调,推荐我市有关单位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争取主导权和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

(二)建设“标准化与知识产权联合创新发展基地”,推进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度融合。加强与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山东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发挥其专业与资源优势,建设全国首个“标准化与知识产权联合创新发展基地”,开展标准、专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集中培育孵化,承接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落地实施,实现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

(三)建设标准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依托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信息平台,结合淄博市产业发展、社会需要和企业需求,建设全国首个标准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汇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社会团体组织、企业标准信息,提供精准、精细的标准信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标准验证和检验检测机构,拓展标准化服务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帮助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帮助出口型企业了解贸易对象所在国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促进产品、服务与标准“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

(四)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完善标准化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对标准化工作政策支持,将标准化政策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形成整体推进标准化工作政策合力。加大标准化工作投入,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对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承担创新性、公益性标准实施试点的示范项目等标准化工作的,给予财政资金资助,资助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加强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标准先进性审查,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指导。充分发挥淄博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本部门、本行业内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标准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开展标准化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多层次的标准化人才队伍。积极吸纳各管理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领域知名专家,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引进国际标准化领域的海外归国人才或外籍人才,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全社会的标准意识。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加强标准化战略重大政策、重要成果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加大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力度,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标准化的认知度和普及率。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