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院对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自查,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严格遵循上级和学校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通知精神,结合研究院职责与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对可以公开发布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在院网站予以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监督,没有出现和引发任何问题。
2.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更加注重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公开前做到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公开,确保不出现任何负面影响。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