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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伯玉教授同时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三等奖

发布者:淄博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次数:10

本网讯  近日,我院副院长朱伯玉教授的独著《低碳发展立法研究》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合作的关于“邮轮经济”的智库报告同时获三等奖。

《低碳发展立法研究》是朱伯玉继《循环经济法制论》《生态法哲学与生态环境法律治理》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绿色低碳发展法治领域的第3部独著,曾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其中《循环经济法制论》是其任副主编的《循环经济丛书》(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的6部专著之一。关于“邮轮经济”的合作智库报告曾获省委主要领导和5位省政府领导共7次肯定性批示,并被省10部门文件采纳。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高奖,旨在表彰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创新性、实践价值和学术影响力的优秀成果。另据悉,朱伯玉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第6部专著、合同法领域的第3部专著《合同通则:规则和原理》同期出版发行。